返回首页 | 加入收藏 | 企业邮箱
信息中心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7〕101号)要求,为进一步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,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,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进“多证合一”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》(税总函〔2017〕402号),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欢迎关注南通众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众擎财税为广大企业提供代理记账,工商代办,财税咨询等项服务,欢迎需要帮助的朋友来电咨询,服务热线:18019630927。
上一篇:代理记账--国务院将废营业税条例 改增值税条例
下一篇:代理记账-紧急提醒! 11月1日起,发票备注栏新增了“必填”的一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