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
●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,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:
1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
2、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
3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
4、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(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/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)
5、其他(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)
点击下载以上全部表格:www.xiechuangw.com/yc/584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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